Discuz! Board 首页 资讯 查看内容

资讯

订阅

最高法:对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其上市公司所涉案件集中管辖

2022-06-25| 来源:互联网| 查看: 317| 评论: 0

摘要: 最高法6月24日发布《关于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保障意......
饶雨SEO博客 https://www.raoyu.net

  最高法6月24日发布《关于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保障意见》)。《保障意见》明确,对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其上市公司所涉案件集中管辖。

  《保障意见》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法释〔2021〕7号)相关规定,对于以北京证券交易所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与证券交易场所管理职能相关的第一审证券民商事和行政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为统一裁判标准,稳定市场司法预期,服务北京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所涉证券发行纠纷、证券承销合同纠纷、证券上市保荐合同纠纷、证券上市合同纠纷、证券交易合同纠纷和证券欺诈责任纠纷等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试点集中管辖。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分享至 : QQ空间

10 人收藏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收藏

邀请

上一篇:暂无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关于本站/服务条款/广告服务/法律咨询/求职招聘/公益事业/客服中心
Copyright ◎2015-2020 新晨报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新晨报 X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