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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杀发行 4月20日,《职业教育法》修订通过,条文内容从之前的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这个法案从5月1日起就要正式施行。 这一次的修订有多重要呢,如果我们拿同样是近期热点的义务教育新课标做个比较,上个版本的新课标是11年前,而上个版本的职业教育法,是26年前。 修订消息一出,各种自媒体抢着做了各种解读,其中最吸引眼球的一个说法叫: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这个话题还冲上了热搜。 我们先说结论,“取消普职分流”这个表述属于误读,拿这个作为主要的宣传点,也没有抓住这个新版本职业教育法的核心。 首先,只要把八章六十九条仔细读一遍,你就能发现新法案里并没有“取消普职分流”的相关字眼。 那为啥有很多人要这么说呢?因为他们想当然的做了解读,而这个解读的原文是这样的(第二章“职业教育体系”第十四条): 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那么26年前咱们是怎么规定的呢?原文是这样的: 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 这就很有意思了,原版的确有明明白白的“分流”二字,而新版中没有“分流”二字,所以,媒体朋友们就得出了一个“取消分流”的结论…… 可是,没再提分流,和,宣布要取消分流,是一回事吗?26年前说的一件事是A,26年后说的一件事是B,A和B确有相关性,可是B=非A? 所以这是一次典型的偷换概念,国家并没有“取消普职分流”,你只能说,国家这一次“没有再提分流这回事”。 这是逻辑问题,接下来我们看现实问题。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2021年我们国家整体的普职分流比例是6.5比3.5,当然具体到各个省比例又有所不同。 如果你再仔细看看新修的职业教育法,会发现国家也没有对普职分流的比例给一个什么刚性的范围,国家用四个字概括:因地制宜。 比如江苏这种工业发展比较好的省份,一直以来产教融合的情况就做的比较好,再加上江苏普通高中的学位相对紧张,你会发现在江苏普职比例能达到5比5,甚至偶尔出现职校学生还更多的情况。 但是在北京却是另一种情况,去年北京的普通高中录取率大概是69%,职校录取率只有31%,这和江苏完全是两种光景。 但你能说北京这个比例不合理吗?跟国家的政策相悖吗?显然不能。还是因地制宜的道理,各地的实际情况本就不一样,最终形成的比例,是各地学位和当年报考人数共同决定的。 所以,“取消普职分流”是一种不符合国情的说法,国家不可能强制做出这样的安排。 事实上在修法的过程中,有一个细节很能说明问题: 原法中“分流”的这个表述,这一次是一定要删掉的,然后换成什么表述呢?草案二审稿写的是,“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实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分类发展”,然而最终版本是这样,“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协调发展,这12个字才是精髓。 那么这次新修的职业教育法究竟有什么亮点呢?大概有这么三个方面: 1、中职教育的升学通道被打开了 相关政策是这样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 职业教育过往最大的问题是什么?为什么大家认为职校生低人一等?因为在传统观念里,大家默认初中毕业之后读了职校,你大概率就和上大学这件事无缘了。 家长不愿意孩子去读职校,担心的就是这个升学问题,但是从新法执行日开始,这个升学的瓶颈将被打破。 其实这个问题在2月23日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就被提到过,教育部发言人表示,“要扩大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计划,满足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 从今往后,对于一个将面对中考的学生来说,他是真的可以认真考虑走职业教育这条路了,这不是一条更窄的路,毋宁说,只要这孩子对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个性有一定认知,这很可能是更适合自己的一条路。 过去很多人可能会把中职生读大专读本科叫做“曲线救国”,但现在这个观念必须改变了:想清楚了自己今后的路,这就是直线救国! 2、本科职业教育写入法律 这条政策是说: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现在教育部已经陆续批准设立了32所职业本科学校。 那么接下来各所职业本科学校的研究内容,就应该是什么类型的职教专业,适合被作为本科专业。 基于产教融合这个核心原则,职业本科学校开专业,一定是要与各种产业对接,当然又因为这是“本科”,说白了专业的含金量要足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那些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总之“高端”是一个必须追求的要素。 在此基础上,职业教育法还留了两个探索方向:普通高等学校,以及专科职业学校,未来都应该逐渐设立本科职业教育专业。 也就是说,最终理想的蓝图,是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能够在全国各种高校开花。 3、从各维度确保职业教育的地位 这可以说是最基础最核心的一条,我们摘几条原文大家感受一下: 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也就是说从升学到就业到职业发展,你如果走职业教育这条路,你只要技术能力达标,就会得到保护和尊重。 最后我们简单总结一下,这次的新职业教育法,如果一定要给一个概括,应该叫做“普职分流变为协调发展”,再强调一遍,这不等于“取消普职分流”。 所以相应的,有些更夸张的解读,比如中考会不会消失一类的,显然短时间内还没有这个条件,但中考的确将不再是普职的唯一分水岭。 如果职业教育有一个终极目标,那一定是培养足够多的高素质技术型人才,职业教育最终面向的是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这仍然是一条艰难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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