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 Board 首页 资讯 查看内容

资讯

订阅

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

2022-03-15| 来源:互联网| 查看: 317| 评论: 0

摘要: 据中国政府网10月9日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

  据中国政府网10月9日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批复,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要求,国务院同意自即日起至2023年8月1日,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旅行社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专利代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国务院决定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目录: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
美国移民 https://www.lopss.com
分享至 : QQ空间

10 人收藏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收藏

邀请

上一篇:暂无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关于本站/服务条款/广告服务/法律咨询/求职招聘/公益事业/客服中心
Copyright ◎2015-2020 新晨报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新晨报 X1.0